关于开展2025年珠海市斗门区 “十百千万” 工匠队伍培育建设的函
时间:2025-06-25 16:39:26 浏览次数:85 来源: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珠海市 “产业新工匠” 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 - 2025 年)> 的通知》(珠府办函〔2023〕100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斗门区工匠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珠海市关于开展 2025 年 “十百千万” 工匠队伍培育建设的有关要求,现就斗门区开展该项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建设目标
紧密围绕市、区产业发展规划,构建覆盖区、企业两级,梯次衔接的斗门区 “十百千万” 工匠队伍体系,力争在 2025 年提前完成以下目标:
1.推荐并重点培育5名珠海特级工匠;
2.推荐并重点培育30名珠海工匠;
3.重点培育300名区级工匠;
4.引导区内企业培育3000名企业工匠。
培育目标数分配原则:综合考虑企业上年度参评斗门区 “十百千万”工匠的情况和企业现有技能队伍水平以及未来技能人才发展需要,确定各企业的培育目标数(附件2)。同时,为鼓励区内企业积极申报,预留一定数量的培育目标数,对于申报积极且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评估后可适当增加其培育名额。
二、“十百千万” 工匠基础条件
(一)珠海特级工匠
在斗门区各类用人单位(在斗门区依法注册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下同)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现为珠海工匠,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绝技绝活,业内技术技能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
2.在生产实践中创造性解决本行业、本工种关键的生产技术难题,或有重大发明成果、重大技术革新;
3.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重大贡献,或培养选手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
(二)珠海工匠
在斗门区各类用人单位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现为区级工匠,年工资总收入10万元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精湛技能,在市内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获得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
3.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培养选手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三)区级工匠
在斗门区各类用人单位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现为企业工匠,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过硬技能,在行业企业中发挥骨干作用,或获得省级或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获得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培养选手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
(四)企业工匠
在斗门区各类用人单位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本单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1 年以上且参加社会保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熟练技能,富有发展潜力,或获得地市级或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贡献,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效益。
珠海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十百千万”工匠队伍培育对象,已有珠海特级工匠、珠海工匠不重复认定。
三、培育产生原则程序
“十百千万”工匠的培育产生按照“至下而上,从低到高”顺序产生,坚持“企业自评为主、人社部门择优推荐”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企业工匠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技能人才需求情况,结合上年度“十百千万”工匠评选相关情况,采取名额下达、企业自主申报等方式开展。名额下达的方式综合考虑企业规模、技能人才队伍、生产经营状况和上年度营业收入、税收贡献、政府工作配合度等因素,确定企业工匠目标分配原则和具体要求,向企业下达企业工匠自评名额(最少1名,最多400名)。企业结合下达名额,可自行制定内部评选办法和推荐程序,企业自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天,并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推荐人选(附件3)。
(二)区级工匠
企业根据企业工匠自评结果,结合上年度获评企业工匠名单,按照不超过本企业工匠总数20%的原则,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本企业2025年区级工匠人选(附件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统筹全区认定工作,区级工匠从企业工匠中产生,通过专家评审、材料审阅、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认定,公布当年名单后抄送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珠海工匠
企业根据推荐区级工匠情况并结合上年度获评区级工匠人选情况,按照不超过本企业区级工匠总数20%原则,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本企业2025年度珠海工匠人选(附件5、附件7)。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全区珠海工匠推荐单位,对企业上报的推荐人选,采取专家评审、材料审阅、现场核查等方式择优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推荐珠海工匠。待市里最终评选确定并统一向社会公示珠海工匠名单。
(四)珠海特级工匠
企业根据现有珠海工匠情况,收集珠海特级工匠申报材料(附件8、附件9),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本企业2025年度参评珠海特级工匠人选(1-2名)(附件6)。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全区珠海特级工匠推荐单位,对企业上报的推荐人选,采取专家评审、材料审阅、现场核查等方式择优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推荐珠海特级工匠。待市里最终评选确定并统一向社会公示珠海特级工匠名单。
四、其他事项
获评珠海特级工匠的,优先推荐为珠海市总工会评选的“新质工匠”。
五、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后逐级上报,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人员所在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用工登记、参加社会保险信息,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自动比对为准;
(二)各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荐工作规范有序。坚持面向一线,向基层倾斜,坚持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真正把展现工匠精神、拥有高超技能、发挥引领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工匠人才推荐出来。同时,广泛宣传和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选树活动,挖掘工匠故事,诠释工匠品格,宣传工匠精神。
(三)各企业请于8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十百千万”工匠评选相关材料(盖章版1份,可编辑电子版1份,收件人邮箱:chendong19872008@outlook.com,联系人:陈栋 18666925177 2782478)
附件1: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pdf
附件2:珠海市斗门区2025年“十百千万工匠”培育目标数.xls
附件3:2025年企业工匠信息汇总表(企业推荐填报版).xls
附件4:2025年区级工匠信息汇总表(企业推荐填报版).xls
附件5:2025年珠海工匠信息汇总表(企业推荐填报版) .xls
附件6:2025年珠海特级工匠信息汇总表(企业推荐填报版) .xls
附件7:珠海工匠工资收入(模板).doc
附件8:珠海特级工匠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9:推荐认定珠海特级工匠送审材料清单.doc
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附件1: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pdf
附件2:珠海市斗门区2025年“十百千万工匠”培育目标数.xls
附件3:2025年企业工匠信息汇总表(企业推荐填报版).xls
附件4:2025年区级工匠信息汇总表(企业推荐填报版).xls
附件5:2025年珠海工匠信息汇总表(企业推荐填报版) .xls
附件6:2025年珠海特级工匠信息汇总表(企业推荐填报版)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