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民政部等部门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省域内总体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
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如何健全?县、乡、村三级分别要做好哪些工作?对此,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贫困与福祉研究室副主任杨穗。
杨穗表示,从纵向供给端来看,健全的养老服务网络需要县、乡、村三级共同做好服务供给;从养老服务需求端来看,应包括餐、医、行、养、住、娱等方面,也就是日间照料、医疗养护、适老化改造等。因此,要科学区分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差异化服务供给。比如,有自理能力的低龄健康老人对公共活动、休闲娱乐需求更大;独居、失独老年群体更需要助餐助洁、日间照料、探访关爱等服务。高龄失能老人虽然可以选择专业机构,但多数有子女的农村家庭仍倾向于居家照护,因此对专业的护理和医疗服务需求强烈。
《意见》提出,要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支撑保障、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杨穗表示,多元投入意味着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等各方面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共同投入,形成合力。在此过程中,还要厘清政府、家庭、市场等服务主体的责任边界。比如,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通过财政投入为农村养老服务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并主导养老服务的制度设计与政策制定、养老服务的标准制定与统筹监管,为市场、社会组织等服务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供给创造有利条件。市场和社会组织要弥补政府养老服务供给的空白和不足,减轻政府养老服务供给的负担。各方共同形成财政资金、集体经济、市场投资、社会捐助、农民付费等多元化投入机制,改善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可持续及普惠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