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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 升级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6-03-26
浏览数量:
66
来源单位:
南方日报-珠海

近日,《珠海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行动方案》(下称《方案》)印发实施。《方案》推出“规则赋能、监管护航、司法保障、服务暖心、诚信筑基、协同增效”六大行动、22项具体任务,以全面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方案》聚焦‘服务新定位、解答新课题、增创新优势、实现新突破’,全力打造珠海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升级版’。”珠海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以法治之力,助力珠海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推动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制度供给与监管创新双发力

构筑公平透明发展“硬支撑”

营商环境好不好,制度供给很关键。珠海从源头入手,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让制度创新跑在产业发展前面。

《方案》明确聚焦壮大实体经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细胞与基因产业、应用场景创新等重点新兴领域立法攻坚,加强未来产业立法前瞻研究与储备。

与此同时,依托政府立法联系点和合作高校深化开门立法,增选一批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作为立法基层联系点,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莲花社区常态化听取港澳人士意见建议,让立法更接地气、更懂民意。

在规则衔接方面,珠海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软联通”,拓宽与港澳职业资格互认领域,探索港澳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跨境备案制度,深化珠海、中山、江门、阳江等四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区域合作,助力珠江口西岸都市圈一体化发展。

监管执法关乎体验感,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方案》提出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除重点领域及线索核查外,两个以上部门的常规检查原则上以“随信综合查”方式进行。在全市各区因地制宜推广“无事不扰”白名单制度,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免除非必要现场检查。全面推行“亮码入企”,让每一次执法都全程留痕、可溯可查。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负责人透露,珠海正逐步拓展执法“观察期”制度的应用场景,系统梳理各主要执法领域的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给予包容审慎空间。从“严管”到“善管”,从“管住”到“管好”,珠海力求让企业在每一次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保护与服务供给“齐步走”

护航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周期”

公正高效的司法保护是市场主体的“定心丸”,精准贴心的法律服务则是企业发展的“及时雨”。《方案》将司法保障与服务暖心两大行动深度融合,构建全链条、全周期的法治护航体系。

知识产权是创新企业的核心资产。珠海正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支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珠海巡回审判法庭高效运行,建立重点产业侵权案件快速处理通道,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与风险预警机制。严格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让侵权者付出应有代价,让创新者吃下“定心丸”。

胜诉权益能否及时兑现,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珠海全面推广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机制,完善防范制止规避执行制度,开展财产申报穿透式审查,加快实现胜诉市场主体债权。同时,深化“执破融合”改革,探索“立破融合”“诉转破”等工作机制,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努力帮助脱困重生,对“僵尸企业”高效破产清算,加快释放市场资源。

在行政争议化解方面,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将进一步发挥,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渠道,优先适用调解、和解方式结案。“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法治督察”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定期通报纠错情况,让不当行政行为及时得到纠正。

此外,法律服务跟着产业走、围着定位转,是《方案》的一大亮点。上述负责人介绍,珠海立足各区发展定位,打造“一区一特色”法治服务集群。如香洲区聚焦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以高质量法律服务赋能实体经济;金湾区瞄准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临港制造等支柱产业,强化产权保护与跨境投资贸易合规等。“产业发展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诚信建设与落实增效同推进

构建共建共治长效“新生态”

良好的发展生态,离不开政企互信的诚信基石,也离不开协同高效的落实机制。根据《方案》,珠海将一体推进诚信筑基与协同增效两大行动,让营商环境建设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集成”。

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方案》聚焦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政府承诺事项兑现情况“回头看”,探索建立覆盖市、区、镇的“招商引资履约监管平台”,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实行闭环监管与风险提示。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常态化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让政府承诺“说了就算、定了就干”。

《方案》还提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健全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核心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分级分类标准,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广泛应用。定期发布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典型失信案例,鼓励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限、人人守信”的发展环境。

合规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安全阀”。针对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方案》提出编制专项企业合规指引,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园区服务站等平台,构建“一站式”涉企法律服务矩阵,赋能企业合规经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确保六大行动、22项任务从“纸面”落到“地上”,珠海建立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的跨部门协同机制,各牵头单位一个月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珠海正强化《方案》落地,力求在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中交出精彩答卷。”上述负责人表示。

■观察眼

用足用好立法权

让制度供给“跑”在产业发展前面

《方案》在全国人大授予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30周年的关键节点出台,作为经济特区,珠海用行动证明:制度供给,不是被动响应需求,而要主动抢先。

抢先思维贯穿《方案》始终,珠海致力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把制度创新的“时间差”转化为产业发展的“先手棋”,让制度供给“跑”在产业发展前面。

这个“前”体现在哪里?立法调研前置到新赛道新领域,政府立法联系点增选民营企业、行业协会等;推行“立法+N”模式,把立法联系点的功能延伸到执法监督、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立法的“触角”不再局限于文本制定,而是贯穿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链条。

然而,制度供给可抢先但不可“乱跑”。《方案》反复强调合法性审查源头管控、公平竞争审查等。经济特区立法权要用足,也要用稳、用好。这种“跑”与“稳”的平衡,正是珠海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熟度的体现。

《方案》的出台表明,珠海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是等企业遇到问题再去“堵漏”,而是先让制度供给成为产业发展的“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