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
实施主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科技厅(委、局)、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科技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水利局,中国科学院有关单位
有效期至
政策依据: 农科技发〔2025〕3号
政策源:农业农村部 科技部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水利部 中国科学院印发《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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