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实施主体: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有效期至 2030-04-28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
政策源: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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