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6-02-02
浏览数量:
336
发文字号:
发改高技规〔2025〕1748号
政策依据:
来源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
实施主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金湾区,经开区,万山区,保税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时间未注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