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实施办法
实施主体:各地级以上市消防救援局
有效期至 2030-10-31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广东省消防救援机构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等法律法规
政策源:广东省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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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各地级以上市消防救援局
有效期至 2030-10-31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广东省消防救援机构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等法律法规
政策源:广东省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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