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各有关能源企业
有效期至
政策依据:
政策源: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