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事指引
时间:2016-10-26 15:19:25 类型:企业操作说明 来源:平台管理办公室
办理对象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需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手续的企事业单位办理条件
1、符合本地区相关环境保护规划和产业规划;
2、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3、符合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所需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文件)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原件,1份,纸质文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文档(原件,1份,电子文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纸质文件,加盖公章有效)
5.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的项目,需出具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函(原件,1份,纸质文件)
【珠海政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