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绿色单位创建流程
时间:2016-10-26 15:28:33 类型:企业操作说明 来源:平台管理办公室
一、各区(经济功能区)环保、宣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创绿办创建通知要求,开展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工作,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幼儿园、社区参加创建活动,创建以自愿为原则。
二、市创绿办每年年底开展创建“珠海市绿色学校(幼儿园)”、培训班、“珠海市绿色社区”培训班,参加培训是创建“珠海市绿色学校(幼儿园)”、“珠海市绿色社区”的必备条件。
三、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各区(经济功能区)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各区(经济功能区)环保、宣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评估标准,联合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推荐表,由各区(经济功能区)环保局收集汇总后报市创绿办(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宣教科),申报表一式三份(一律打印)。申报表格及评估标准请登陆珠海市环保局“绿色明珠”网站—“宣传教育与交流合作”—“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zhepb.gov.cn/。
四、市创绿办组织考评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单位,市创绿办将在市环保局公众网(绿色明珠http://www.zhepb.gov.cn/)网站上公示7天,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满后,由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教育局联合命名绿色单位称号。
【珠海政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