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常见问题汇总
时间:2026年03月13日 来源:政策直播间 [ 字体:大:2624中:2220小:1816]
1. 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为建筑服务,2026年1月新承接的甲供工程还可以按照简易计税计算缴纳增值税吗?
答:不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五条第六项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纳税人在2026年1月1日前已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继续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
2. 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为劳务派遣服务,请问现在还可以差额计税吗?
答: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四条第五项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3.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经营业务为软件销售,在销售软件时一并提供软件安装、运维等服务,应该按照什么品目计征增值税?
答:按软件产品适用税率计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第三条规定: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一)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提供的软件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适用软件产品的税率。(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三)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适用电力产品的税率。(四)提供交通工具租赁服务的同时收取的信息技术等服务费,适用租赁服务的税率。纳税人发生的与本条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
4. 我们公司在2026年自查中,发现2025年有一笔收入漏报税了,那现在去补,是按2025年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补,还是按现在2026年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补?
答:应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若你司该笔收入按照规定确认收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5年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则应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征收率补申报并缴纳增值税。
5. 在做市场推广时给客户送点自家产品或者外购的小礼品,以前都得视同销售交税,新法以后,这种行为还要不要交税了?如果不用交,那买礼品的进项税发票,我们还能不能抵扣?
答:根据增值税法第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相关进项符合现行抵扣相关规定的可以抵扣。
6. 我们公司既卖空调又包安装,如果签一个合同,把空调和安装费分开写,这算不算“一项业务”?如果算,那税率是按卖货的13%统一交,还是可以空调开13%的票,安装开9%或3%的票分开交?
答:按照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税(2026)13号公告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你司销售空调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主业务是销售空调,附属业务是安装服务,因此该项应税交易适用销售货物的税率13%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7. 我们有个建筑合同是2025年签的,工期三年。以前谈的价格都是按老税率算的。新法之后,我们收到进度款或开发票时,是按合同签的老税率执行,还是必须按新法的税率来开票?
答:增值税法施行前后,工程服务的适用税率没有变化。
8. 关于进项不得抵扣,请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做进项转出吗?
答:政府补助涵盖范围较广,需要结合具体内容确定相关政府补助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以及相关进项是否用于应税或非应税项目。建议拨打12366或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9. 想问下收到的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增值税电子普票,没有注明客票,这种发票可以抵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税(2026)13号公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发票上列明或包含的增值税税额;
(2)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 3%
取得的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可以按照规定抵扣。
10. 请问如果销售合同明确不同业务的销售额,是否可以适用不同税率,如电梯销售安装合同明确了电梯产品的销售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
答:根据增值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11. 销售钢材带安装是不是按照销售钢材一起开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第三条规定: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12. 若母公司无偿借款给子公司,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
答:自2026年1月1日起根据增值税法相关规定,无偿提供服务不属于视同应税交易范围。
13. 想问下老项目的不动产租赁是否还适用5%的简易计税呢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0 号)规定,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4. 请问酒店为维护客户关系赠送的房券是否可以不算视同销售?
答:根据增值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酒店赠送的房券需结合具体业务场景判断是属于折扣方式销售行为还是无偿赠送行为。
15. 老师保税区的企业怎么计算销售额是不是超500万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啊?这个销售额包含哪些收入啊?是不是不可以跟境内企业的计算方式一样啊?只计算境内收入是否达到500万啊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规定,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以下两类情形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以下简称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自然人。
其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16. 维修设备,包括了配件和劳务,发票是按什么开呢
答:按加工修理修配服务13%的适用税率开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