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政策解读》常见问题汇总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来源:政策直播间 [ 字体:大:2624中:2220小:1816]
1.我们是打算做改造的企业,想问问是不是必须得跟牵引单位签了合同,才能拿到奖补啊?
答:是的,这是核心要求之一。企业必须与牵引单位签订两方或三方合同,这是我们推动“链式”转型的关键举措。牵引单位会为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全面记录转型过程。合同里必须明确各方责任、改造措施、实施期限、目标效果、产品清单和价格明细等核心内容,这样才能确保转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2.智能家电行业企业:我们计划开展数字化转型,但想购买的产品不在清单里,这种情况还能拿奖补吗?
答:这种情况很常见。首先明确一点,奖补范围仅限已公布产品清单内的产品。如果企业需要的产品不在清单中,不用着急,可以联系对应的数字化产品服务商,由服务商按照流程申报,待所需产品通过评审并纳入清单后,企业就可以正常申报奖补了。
3.我们现在已经和牵引单位签了合同,是不是必须得申报入库备案啊?
答:不是必须的。我们为企业提供了灵活的申报选择,除了入库备案,企业也可以直接申报“小快轻准”数字化转型项目来争取奖补资金。
4.满足奖补申报条件的合同,在时间范围有没有具体的要求呢?
答:这个问题确实具有普遍性,很多企业都非常关注。首先我明确一下核心时间范围,无论是合同签订、项目实施、项目完工,还是与之对应的付款、发票开具,这些时间节点都必须在2023年10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这个区间内,这是基础要求。
如果是牵引单位与企业直接签订的双方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23年10月11日之后;如果是供应商自主开展的市场性合同,则需要在牵引单位明确确定之后再签订,这样才符合奖补申报的时间要求。
目前珠海市已分两批公布牵引单位,第一批公布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共10家;第二批公布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共2家。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企业若与第一批牵引单位所属的生态联合体合作,其合同签订、发票开具、款项支付的时间,必须在2024年1月26日之后;若与第二批牵引单位所属的生态联合体合作,这三项时间则必须在2025年1月10日之后,请大家准确把握好这个时间节点。
5.我订阅了SaaS云服务,像这样子的产品符不符合申报条件啊?
答:好的,云服务支出是算在奖补投入费用里面的。能算进去的费用有两类:一类是跟数字化改造直接相关的软件和云服务支出,像大家问的SaaS云服务就属于这类;另一类是像:网关、路由、传感器、工业控制系统、防火墙这些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工业控制、信息安全设备支出。但有个关键前提——这些费用都得按“不含税”金额算,所以发票上的税额部分就不能计算在投入费用内了。



 
					 
					 
					